重庆天生阳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强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56MAEDKUX647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武隆区羊角街道万宝路7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武隆市监处罚处罚〔2026〕330号
2025年 03月14日,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于2025年04月27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重庆市武隆区羊角街道万宝路78号从事食品销售等经营活动。
当事人从重庆蚁巢旅游商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石斛、天麻药食同源等产品,购进后在重庆市武隆区羊角街道万宝路78号出售,其中天麻售价0.8元/克,干石斛8元/克。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上述石斛、天麻药食同源等产品的销售流程为:经消费者选择好石斛、天麻等药食同源产品后,工作人员将消费者选择的药食同源产品送进重称打粉室内用粉碎机打碎成粉末,然后用电子计价秤称重计价,最后告诉消费者价格并收费。当事人提供打粉服务前,未提前告知消费者价格以及打粉后不予退货的相关事项,也未主动询问消费者是否需要打粉服务,其默认消费者需要打粉服务。
2026年04月06日,一消费者反映称2026年04月05日,在当事人购买了石斛、天麻,对方按照克计价,且要求后称重,石斛收费9600元,天麻收费640元。2026年4月08日,又一消费者反映称于2026年04月08日在当事人购买天麻(金额:2500元,在购买时是先磨成粉了再秤的,磨成粉之前并没有告知一共有多重。上述两名消费者在当事人购买石斛、天麻药食同源产品时,因价格问题拒绝购买,并提出退货要求,当事人以产品已经打了粉,不能退货的理由,拒绝了消费者的退货要求,存在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的行为。
经我局调解,当事人对上述两名消费者进行退货退款处理,当事人已依法退赔消费者9600元+640元+2500元=12740元,我局不予没收,但计违法所得为12740元。
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壹佰玖拾贰元整(¥10,192.00);。
10192.00元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