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宛容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900061759459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东方家园A区四期7号楼2号商服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22
(2024)黑0904民初30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七台河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
姜**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2
2024-05-22
(2024)黑0904民初30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七台河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
李**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8-24
2024-05-23
(2024)黑0904民初30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台河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与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8-24
2024-05-23
(2024)黑0904民初30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台河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与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51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4-01-23
2022-06-16
(2023)黑0904民初51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台河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与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1-23
2023-06-09
(2023)黑0904民初52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台河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与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01-23
2023-06-09
(2023)黑0904民初51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台河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与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4-01-20
2022-06-16
(2023)黑0904民初51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台河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与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4-01-20
2023-06-16
(2023)黑0904民初52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台河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与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4-01-20
2023-12-27
(2023)黑0904民初114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七台河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与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4-01-19
2023-12-27
(2023)黑0904民初114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七台河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与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4-01-19
2023-12-27
(2023)黑0904民初114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七台河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与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市监处罚﹝2024﹞4038号
经查,由于当事人在收取物业服务费用时,电脑系统默认对计算结果进行四舍五入造成的。当事人已向执法人员提供出普通发票(收据存根)20张及价格收费公示版证明材料。同时,当事人已向业主退还多付部分的物业费,没有违法所得。本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25日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提交相关票据、资质证明的材料。调查中,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承认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违法事实。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2.询问笔录1份,证明七台河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法人宋宛容承认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违法事实和陈述事实。3.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宋宛容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合法经营资质和当事人的合法身份。4.现场执法照片2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5.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证明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责令退款通知书1份,退费明细1份,证明已全部退还多付部分的物业费,没有违法所得。6.普通发票(收据存根)20张,证明多收取物业费的证明材料。7.执法全程执法记录仪视频,证明执法和调查取证过程。以上证据均由出证人签字或盖章认可。
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罚款3000元。
3000.00元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