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阳朔县徐洪发食杂便民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超群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21MA5MCAUXXB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阳朔县阳朔镇神山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朔市监处罚[2023]47号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袋装飘柔精华护理系列滋润去屑洗发露标注使用期限为20220830,总计22袋,已超过使用期限,属于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当事人于2022年9月14日购进上述化妆品,购进时已超过限期使用日期20220830并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该批次化妆品共购进50袋,售出28袋,售价为0.5元/袋,调查认定货值金额为25元,违法所得为14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2023年5月10日,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证据提取单3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袋装飘柔精华护理系列滋润去屑洗发露标注限期使用日期20220830的事实;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朔市监强制〔2023〕41号),《财物清单》(文书编号:CB-20230510-1号)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涉嫌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进行扣押并将相关文书送达当事人的事实;3.2023年5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徐洪发进行询问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涉案化妆品进销货数量、货值金额、违法所得等事实。4.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者的身份证明、进货票据以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资质、索证索票的事实。
罚款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14万元#
1000.00元
阳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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