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永镇乡方振峰农资经营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振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302MA2Q8Y0R1Y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永镇乡方店村谢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宿市监处罚〔2026〕57号
当事人销售的“美全”复合肥料经检验:“硫(S)”检测结果为0.5%,“钙(Ca)”检测结果为0.39%,“镁(Mg)”检测结果为0.93%,“锌(Zn)”检测结果为0.0013%,“铜(Cu)”检测结果为0.0001%。其中,钙、镁、硫为中量元素,锌、铜为微量元素,不符合《复合肥料》(GB/T15063-2020)第4.2条的要求:单一中量元素(以单质计)有效钙≥1.0、有效镁≥1.0、总硫≥2.0;单一微量元素(以单质计)≥0.02。执法人员认定该批次肥料为不合格肥料。当事人2026年3月25日从安徽中农化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进涉案肥料共计4吨,涉案肥料的生产日期为2026年3月15日,购进价格为3080元/吨,销售价格为3600元/吨,涉案肥料已全部售出。该批次涉案肥料货值金额为14400元(计算方法:3600元/吨×4吨=14400元),违法所得为2080元(计算方法:(3600元/吨-3080元/吨)×4吨=2080元)。
1;罚款柒仟贰佰元;2;没收违法所得贰仟零捌拾元。
7200.00元
宿州市市场管理发展服务中心
2026-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