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润丰医药有限公司金太阳大药房六十一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书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5331698239X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云阳县江口镇小河街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云阳市监处罚〔2026〕335号
综合现场核查及询问调查情况,本局查明以下事实: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系分公司,负责人是杨书安,营业场所在重庆市云阳县江口镇小河街18号,经营范围是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等。门店面积大约60平米左右,平时由杨书安和妻子两人经营。
(二)追溯码异常及销售事实确认?
根据重庆市医保局移交线索,追溯码为#83526040104414323946的“六味安消胶囊”在当事人处及云阳县江口镇九龙村卫生室均存在销售记录。执法人员现场调取当事人销售系统记录证实,当事人于2025年9月18日确实销售了一盒“六味安消胶囊”,且系统记录的追溯码与上述疑点追溯码完全一致。
?(三)药品信息?
涉案药品为“六味安消胶囊”。?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47,批号:20240803,?规格?:0.5克/粒×48粒/盒。
?(四)药品来源与数量矛盾?
?合法购进情况?:当事人提供了部分购进凭证,显示其于2024年11月15日,从有资质的供货商重庆润丰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了同一生产厂家(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味安消胶囊”(规格0.5g×48粒)共计?10盒?。批号为20240803。根据重庆润丰医药有限公司提供的药品销售流向记录,当事人在2023年4月、8月、2024年9月也购入过该药,但药品批号不同。
?销售数量核查?:执法人员调取了2024年11月15日至2026年2月13日(核查日)期间的销售记录,数据显示,此期间内共销售了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味安消胶囊”?11盒?。
?矛盾点?:销售数量(11盒)超出了当事人能提供合法购进票据的数量(10盒),存在?1盒药品?的缺口无法与合法购进记录对应。
?(五)当事人解释与涉案药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负责人杨书安在询问中陈述,2025年9月18日的销售记录是因为顾客自带同款药品进店购买时,店员在扫码时未注意,误扫了顾客自带的药品追溯码,导致该追溯码被重复记录。但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款药品的实物和包装,也无法提供该顾客的任何信息,故办案机构不予认可。
对于前述超出购进记录的1盒药品,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合法有效的购进票据、随货同行单或验收入库记录。
无法说明来源的该盒“六味安消胶囊”已经以?25元/盒?的价格销售,有销售小票为证。未能提供实物及包装。该药品购进价格约为?18.5元/盒?。
?违法所得计算?:涉案药品的货值金额按销售价格计算为25元。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成本不具有合法性,故违法所得为25元。?自查与申辩?:当事人表示主要从合法渠道(重庆润丰医药有限公司)进货,通常会对供货方资质进行审核并索要票据,此次事件为疏忽所致。其为家庭式经营,强调经营困难,并自述此前无行政处罚记录,恳请以教育为主,从轻或减轻处罚。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伍元整(¥25.00)。
20000.00元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