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康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严珊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02MA7C36M037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万里大道2号时代商贸城商业16幢1-1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水市监处罚〔2025〕44号
经查,吉安市吉州区康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严珊、马瑞王。其中:严珊持股60%,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财务事务管理,马瑞王持股40%,担任公司监事。
严珊为了办理变更登记,通过APP伪造了一份“赣(2021)吉水县不动产权第0002573号”房屋产权证及租赁合同,2024年11月28日严珊通过张芬芬的账号向我局申请名称及住所变更登记,将名称变更为“吉安康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由“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尚德路20号恒大帝景影城商业1-34号”变更为“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万里大道2号时代商贸城商业16幢1-14号”。办理名称、住所变更登记时提交了“赣(2021)吉水县不动产权第0002573号”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与租赁合同、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股东会议决定等在内的申请材料。2024年11月19日,取得公司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企业信息、法定代表人严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郑海辉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事实;
2、 2025年2月21日,我局接到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庐陵新区分局的行政处告知书及附件《投诉举报材料》、《变更登记信息》、《场地核查表》、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长市监案移字(2024) 05062024093183号),证明案件来源;
3、2025年2月21日拼多多查询截图、2025年3月3日当事人与消费协商解决截图,证明我局未查询到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的网店当事人已撤销了网店不在经营;
4、2025年2月2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拍摄照片7张及2025年2月28日吉水县自然资源局回复,证明当事人提交住所房屋产权证是虚假的事实;
5、吉安市吉水县万里大道2号时代商贸城商业16幢店铺小区管辖物业,吉安市安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周秋根的询问笔录、营业执照、现场拍摄的照片3张、物业16幢店铺收费名册,证明时代商贸城小区无当事人住所单元号的事实;
6、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1日我局向严珊邮寄询问通知书(吉水市监 广询通〔2025〕CGA1号)邮寄件二份,2025年3月17日执法人员拨打严珊手机、发手机短信的截图,证明我局通知严珊前来接受调查的事实;
7、2024年11月28日当事人办理名称、住所变更登记时
提交的租赁合同、房产产权证明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事实;
8、2025年5月28日对郑海辉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事实;
9、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当事人确认送达地
址及送达方式的事实。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处20000元罚款。
20000.00元
吉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