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兴利 | 注册资本:399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802577836419K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巴拉素镇新庙滩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4
(2025)陕0802民初11917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西安团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西安建工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泰戈特(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2
2025-03-26
(2025)陕0802民初550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李**,陕西凌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李**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24
2025-09-15
(2025)陕0802民初11917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西安团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西安建工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泰戈特(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581594.42元
民事案件
2
2025-04-19
2024-10-14
(2024)陕0802民初9248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白**与陕西保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榆阳)煤监管罚〔2025〕PX04号
1.电气作业人员胡安静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2.从业人员王金栋、车泽兴转岗后未按规定进行转岗培训就上岗作业。
分别1.处一万七千元罚款(¥17,000.00);2.处一万七千元罚款(¥17,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
51000.00元
榆阳区能源局
2026-02-11
2
矿安监陕煤二罚〔2026〕96001号
1.矿井超强度组织生产。查看矿井调度台账和工业视频系统,并经现场检查发现:21盘区2号煤层东翼布置有2103辅运顺槽、2103胶运顺槽、2103工作面泄水卸压巷等3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同时掘进;2.2204泄水卸压巷带式输送机设置的打滑保护停车值为输送带速度小于40%额定带速或大于150%额定带速;3.2号煤北翼带式输送机大巷12#联巷32#水泵开关每周检查一次瓦斯;4.2201综采工作面供电、供液等设备距工作面约100m,不符合大于200m的要求;5.2号煤北翼一号辅助运输大巷9号联巷至10号联巷间,无行车标识;6.2103胶运顺槽掘进工作面二部带式输送机机头处,人员需从皮带下方穿过到非行人侧作业,在人员易于接近的地方,未采取防护;7.2103胶运顺槽掘进工作面3000m处自动隔爆装置冲击波接收板与电缆相互挤压;8.2103胶运顺槽掘进工作面锚杆钻车电缆没有防拔脱装置;9.工业视频显示:2026年1月2日零点班,2201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割煤时内喷雾无水;10.2025年1月7日现场检查时,2103胶运顺槽掘进工作面掘锚机机载甲烷传感器故障,在待机状态显示数值始终为0.13%,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1.2103胶运顺槽2750m处一组围岩观测点未按矿井围岩观测制度垂直巷道两帮设置在同一断面内,两帮围岩观测点轴向距离约300mm;2201综采工作面辅运顺槽FY13-14、FY25AB两处测站的围岩移动量1月6日未观测;12.工业视频显示:2026年1月2日零点班,2202综采工作面45#支架护帮板油缸损坏;检查时2201综采工作面191#支架推移及伸缩位移传感器故障,183#支架推移及右立柱压力传感器故障,均未及时处理;13.2103胶运顺槽带式输送机第919#皮带架至924#皮带架间皮带跑偏严重,有较多大块煤洒落巷道;14.2202综采工作面53#、54#液压支架顶梁未接顶;2202综采工作面58#、59#液压支架初撑力为22.27MPa、10.7MPa,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不小于25.2MPa的要求;15.2026年1月7日现场检查时,2202综采工作面100#液压支架处1根液压胶管外皮破损、钢丝外露;16.2202泄水卸压巷掘进工作面迎头左帮一根锚杆托盘未紧贴岩面,支护失效;2202泄水卸压巷掘进工作面片帮严重,部分网片搭接处张开,未及时补网支护;2202综采工作面机尾超前支护单体使用木垫板作为柱靴,与作业规程要求的树脂柱靴不符;17.2026年1月2日早班8:00-11:00,二号回风立井1#主要通风机负压传感器的胶管结冰,传感器数值持续下降直至为0,煤矿未及时发现和处理;18.2201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内采空区悬顶深30m、宽7m,超过作业规程悬顶面积40㎡的要求,未采取退锚措施进行处理;19.2201综采工作面评价整体有弱冲击危险性,现场未采取煤层钻孔卸压、煤层注水、顶板水力致裂等至少一种有针对性、有效的局部防冲措施。
分别1.责令停产整顿7日,立即开展案件警示和全员普法教育,对矿井采掘部署开展全面整顿,做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生产。处壹佰壹拾陆万元的罚款(¥1,160,000.00);2.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3.给予警告,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4.给予警告,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5.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6.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7.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8.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9.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10.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11.处壹万元的罚款(¥10,000.00);12.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13.处壹万元的罚款(¥10,000.00);14.处壹万元的罚款(¥10,000.00);15.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6.处壹万元的罚款(¥10,000.00);17.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18.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19.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陆仟元整(¥1,476,000.00),责令停产整顿,警告。
2682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6-01-28
3
矿安监陕煤二罚﹝2025﹞1006-1号
1.2025年9月27日夜班中煤三建三十处巴拉素煤矿项目部项目经理郭洪奎安排高学平等6人将人员位置标识卡放置在大巷以后再携带自备的矿灯进入2202泄水卸压巷掘进工作面进行底板硬化工作;2.矿井职工未随身携带人员位置标识卡。2025年9月27日夜班高学平等6人将人员位置标识卡分别放置在辅助运输联络巷48号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读卡分站和二号辅运大巷三联巷202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读卡分站附近,随后6人携带自备矿灯到2202泄水卸压巷掘进工作面进行底板硬化工作;3.2025年9月27日5时20分至5时54分,巴拉素煤矿2202泄水卸压巷(原2204胶运顺槽)掘进工作面最大作业人数为21人,超过《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规定的灾害严重矿井综掘工作面不超过18人的规定,但未超过限员规定的20%以上(21.6人);4.2202泄水卸压巷、2204泄水卸压巷、2103胶运顺槽、2103辅运顺槽、2103泄水卸压巷掘进工作面探水前,确定的探水线和警戒线,未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5.煤矿2024年12月2日编制了《2102综采工作面采空区永久封闭(防水密闭墙)设计》,采用留设防隔水煤柱和防水闸墙措施进行隔离,采空区积水量约165万m³,防水闸墙的设计未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确定,防水闸墙四周帮壁渗水严重,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对其安全状态进行监测;6.2025年10月17日2201综采工作面遇编号为F120的断层,最大落差为1.3m,综采一队2025年10月18日编制了《2201综采工作面过断层安全技术措施》,2025年10月19日地测部门发布地质预报,该措施最后审批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2日四点班现场检查时:该面处于交接班时间,采煤机停在该断层处,未执行措施中拉超前架方法减小端面距的规定;7.未按《提升机保护试验制度》要求对副井宽窄提升机错向保护每天进行一次试验,副井提升机保护试验记录显示最近一次试验错向保护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9日;8.查工业视频,2025年10月23日7时副井升降人员的主要提升装置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无副司机监护;9.矿井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与2103胶运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锚杆支护时锚杆锚固力检测抽样率为3%,并按照每300根顶、帮锚杆各抽样一组(共9根)”,矿井2025年9月9日、12日当日掘进进尺分别27m、29m,打设锚杆数量分别为378根、406根,应检测锚杆数量分别为12根、13根,抽查2103胶运顺槽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日检记录表,显示上述2日实际检测锚杆数量均为9根,抽样率均不足3%;10.现场检查时,发现2202综采工作面机头转载机处存在漏顶情况,有长宽高约2m、2.2m、0.8m顶部冒落区域,矿井未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11.2202综采工作面胶运顺槽机头处安设的主要风门,现场检查时,声光报警故障,不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12.2103辅运顺槽排水点附近1处带式输送机跑偏保护装置距托辊外沿约50mm,无法在运行的输送带超出托辊端部边缘20mm时终止带式输送机运行;13.矿井采掘工作面冲击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中未对工作面顺槽内倒车硐室、水仓、钻场等硐室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14.矿井未对2103辅运顺槽应力监测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抽查检查151#监测设备,浅测点初始压力为2.7MPa,小于设计要求的4MPa;15.2201综采工作面胶运顺槽端头支架向顺槽口方向积尘厚度2mm、长度200米,胶运顺槽巷道内及带式输送机头、机尾100米范围内皮带下部浮煤堆积至底皮带高度,煤矿未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和清扫、冲洗沉积煤尘;16.矿井编号为巴K·L013-L018的无轨胶轮车出厂使用时间均为2021年,使用至今未进行大修;17.矿井未每季度对21盘区变电所等防火栅栏门、井口防火铁门、暖风道防火门进行检查、维修;18.现场查看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动作记录,矿井2025年10月20日至22日未对2103辅运顺槽1800m水仓处照明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低压漏电保护跳闸试验;19.2202综采工作面辅运顺槽3850m处2根锚杆松动失效,未按该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及时补打,2202综采工作面胶运顺槽第6#单体液压支柱未接顶;2202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第7#左右立柱、120#左立柱、122#右立柱初撑力分别为20.9MPa、20.2MPa、0MPa、1.3MPa,均不满足该工作面作业规程中“不低于25.2MPa”的要求;2202综采工作面胶运顺槽端头支架探梁与超前支架探梁间距约2m,超过该工作面作业规程中不大于0.5m的要求;2103辅运顺槽1900m处顶板破碎,未按作业规程要求使用锚索+钢带进行加强支护;2201综采工作面辅运顺槽机尾安全出口处超前架距单体液压支柱间距为3m,不符合该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间距不大于2.5m的要求;20.2201综采工作面胶运顺槽带式输送机有80m皮带带面脱胶;2103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尾一组底托辊缺失;2103辅运顺槽1850m处带式输送机下皮带摩擦皮带架子,未及时进行处理。
分别1.处壹拾捌万元的罚款(¥180,000.00);2.给予警告,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3.给予警告,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4.给予警告,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5.给予警告,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6.给予警告,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7.给予警告,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8.给予警告,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9.给予警告,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0.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1.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2.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3.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4.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5.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6.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7.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8.处壹万元的罚款(¥10,000.00);19.处壹万元的罚款(¥10,000.00);20.处壹万元的罚款(¥1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肆拾柒万肆仟元整(¥474,000.00),警告
70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5-1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