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浙江瑞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石玉峰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2MA2L4MNK1X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家桥路32号一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龙市监处罚﹝2023﹞401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4月从某业务员处购进杰士邦黄金持久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和杰士邦超凡持久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并在实体门店和网络平台销售,产品包装上标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6944,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截至本局查获之日,门店库存杰士邦黄金持久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1只装,生产日期:2022/09、批号:JJJ220919、失效日期:2025/08,共8盒)进价10元/盒,销售价格15元/盒,共价值120元;杰士邦黄金持久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2只装,生产日期:2022/06、批号:JJJ220602、失效日期:2025/05,共10盒;)进价16元/盒,销售价格22元/盒,共价值220元;杰士邦黄金持久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3只装,生产日期:2022/10、批号:JJJ221074、失效日期:2025/09,共1盒;3只装,生产日期:2020/12、批号:JJJ20124、失效日期:2023/11,共1盒)进价24元/盒,销售价格35元/盒,共价值70元;杰士邦超凡持久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1只装,生产日期:2022/09、批号:JJ220907、失效日期:2025/08,共4盒;1只装,生产日期:2022/10、批号:JJ221046、失效日期:2025/09,共4盒;1只装,生产日期:2022/10、批号:JJ221053、失效日期:2025/09,共2盒)进价8元/盒,销售价格12元/盒,共价值120元,库存产品货值合计530元。美团外卖平台杰士邦黄金持久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2只装销售价格25元/盒,月售14盒,销售金额350元,利润94.5元。由于当事人门店收银系统无法查询历史记录、外卖平台只能查询近1个月的销售,无法准确统计经营情况,因此本案可计算货值金额880元,违法所得94.5元。另查明,截至本局查获之日,当事人未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无法提供上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资质、合格证明、进货票据等信息。<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本局认为,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购进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时未做进货查验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销售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时未做销售记录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以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50元,上缴财政;2.没收杰士邦黄金持久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2只装,生产日期:2022/06、批号:JJJ220602、失效日期:2025/05,10盒;1只装,生产日期:2022/09、批号:JJJ220919、失效日期:2025/08,8盒;3只装,生产日期:2022/10、批号:JJJ221074、失效日期:2025/09,1盒;3只装,生产日期:2020/12、批号:JJJ20124、失效日期:2023/11,1盒)和杰士邦超凡持久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1只装,生产日期:2022/09、批号:JJ220907、失效日期:2025/08,4盒;1只装,生产日期:2022/10、批号:JJ221046、失效日期:2025/09,4盒;1只装,生产日期:2022/10、批号:JJ221053、失效日期:2025/09,2盒);3.处以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4.予以警告。<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5000.00元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11-1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