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北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云挺 | 注册资本:4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MA06LKGE8B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季庄村北80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执垄罚〔2024〕12号
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
-
-元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2024-10-15
2
津市监执垄罚〔2024〕12
当事人及其他涉案经营者均为在本市提供机动车检测服务的经营者。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参加会议、沟通经营信息、参与合作款分配、制定惩戒措施等手段达成并实施固定机动车检测服务价格的垄断协议。上述行为限制了各经营者进行价格竞争的幅度,提高了机动车检测服务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
当事人在本委立案前申请宽大,主动向本委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被确定为第一顺位,对执法机构认定垄断协议起到关键性作用,极大程度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同时,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能够主动停止涉嫌违法行为,且迅速、持续、全面、真诚地配合执法机构的全部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的规定,本委对当事人免除全部罚款的行政处罚。
-元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10-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