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展赫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铎宝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6MA494BKT92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蕲春县八里湖办事处赛湖社区(湖北彬鸿食品有限公司厂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7号
现查明,2025年3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场所卫生脏乱差,当事人生产经营食品,未保持生产场所环境整洁。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10月1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复查,发现当事人仍然未保持生产场所环境整洁,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5年11月1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复查,发现当事人未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生产经营食品,未保持生产场所环境整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25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