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宾川县酥心面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丽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24MA6NNNRW0K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金牛镇桑园河商业城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宾处罚〔2026〕3号
2025年12月1日,本局收到云南商测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编号:№:SC202516436号,经检测抽样结果显示宾川县酥心面食店经营的花卷(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计量单位:ɡ/kɡ,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125,检验依据:GB 5009.97-2023(第二法),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3日将云南商测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编号:№:SC202516436号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其经营者有复检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花卷(自制)使用的甜蜜素食品添加剂、面粉和香油是从宾川县民生副食店购进的,没有进货发票,当事人2025年12月3日之前经营的“花卷”(自制)都在使用着甜蜜素食品添加剂,我局在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使用完了甜蜜素食品添加剂,当事人2025年12月3日接到检验报告就没有再购进甜蜜素食品添加剂,2025年10月30日共自制花卷大约60个,当事人没有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当事人自制的花卷大约成本是0.8元/个,2025年10月30日抽检了10个,抽检的价格是1元/个,收款10元,获得利润2元,该批次的花卷(自制)已销售完。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和《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至(四)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食品小作坊处3000元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办案机构建议对当事人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和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行为作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元;3、罚款500元。(两项合计502元)
500.00元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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