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冼垸恒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603MA5PJ4B543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乡白龙村万茶二组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防区市监处罚〔2026〕620号
经查明,当事人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1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企业住所为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乡白龙村万茶二组2号。当事人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依法报送2023年度、2024年度年度报告和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且未依法办理歇业登记。2026年3月26日,我局对当事人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住所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情况是我局在当事人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住所未发现悬挂“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招牌,未发现当事人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迹象,也没有其他经营主体在从事经营活动。经通过当事人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档案上的联系电话及多方查找,无法与当事人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联系。我局通过税务机关协查,当事人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税务登记情况为非正常,超过6个月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当事人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依法办理歇业登记。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电脑咨询单》1份、《广西智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企业信息截图》4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公示截图》4份,证明当事人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3年度、2024年度年度报告和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且未办理歇业登记; 2、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防城区连续2年以上(含2年)未年报企业名单(206户)》扫描件1份,证明当事人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税务登记情况为非正常,超过6个月没有进行纳税申报; 3、《现场检查笔录》、《企业实地核查记录表》各1份,《证据提取单》3份,证明我局经多方查找,无法与当事人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联系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吊销防城港市龙源和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0.00元
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