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顺鑫盛源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安宁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11MA71R2E10Q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熬塔村一社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22
2022-12-14
(2022)甘0121民初21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鑫冉物流有限公司、兰州顺鑫盛源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消行罚决字﹝2024﹞第0169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兰州顺鑫盛源建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柒仟贰佰陆拾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兰州顺鑫盛源建材有限公司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贰佰陆拾元整;合并执行:共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24520.00元
兰州市永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9-18
2
兰环永罚字﹝2023﹞9号
根据国家远程监督帮扶推送任务,2023年10月24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对兰州顺鑫盛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砖瓦窑烟囱排放口(DA001)废气开展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折算浓度为183MG/M3,超过排污许可证证载二氧化硫排放标准150MG/M3限值标准。以上事实有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检测报告等证据为凭。10月25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同意立案调查。10月27日,永登分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调查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结合甘肃省综合执法一体化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计算器基准(排污超标状况:超标不足30%/5≤PH<6或9<PH≤10),我局于10月30日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该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听证申请)。11月9日,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11月16日,该公司申请延期缴纳罚款。11月17日,我局同意该公司延期至2024年5月8日前缴纳罚款。该公司在延期届满前仍未缴纳罚款,5月20日我局向该公司下达《督促履行业务催告书》,督促该公司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义务。该公司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0日内仍未履行处罚义务,7月1日,我局向永登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12日,永登县人民法院向我局送达(2024)甘0121行审3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136000.00元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
2023-1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