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梅河口市一杆乐桌球吧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581MA17K7KE55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梅河口市山城镇光明街二委十二组7100-4730/1-002/274 4(1-3)(姐妹烧烤北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梅市监处罚〔2024〕81号
经调查,上述10张台球桌是当事人通过抖音关注的卖家购买的,又在拼多多店铺上购买的“独牙”和“JOY乔氏”标识插板、挡板、台球托盘垫、装饰画,在山城镇一家装潢公司购买的半透明贴纸,用于经营场所,其目的是为了使顾客以为该店和“独牙”和“JOY乔氏”有一定的联系,这样做就能招揽更多的顾客。当事人自今年10月开始利用该经营场所的经营获利共计25045元。 经查,梅河口市一杆乐桌球吧擅自使用带有“独牙”、“JOY乔氏”标识的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分则 序号335 违法程度:较轻 判断标准: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可以处25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将带有“JOY乔氏”标识喷漆覆盖; 2.没收“独牙”标识插板、挡板和标识“独牙”的装饰画; 3.处罚款4000元。上缴国库。
4000.00元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