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湘潭市岳塘区云舒商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薛继路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304MA4R6X8M2N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双拥中路9号东方名苑商铺A栋010101、020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潭岳市监处罚﹝2023﹞11号
2023年3月6日,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9号东方名苑商铺A栋 010101.020101号的“湘潭市岳塘区东方名苑戴永红商店”经营的“迷你小土豆(香辣味)(生产日期:2023-01-10、保质期:270天)”进行食品安全检测。 2023年3月29日,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湘潭市岳塘区东方名苑戴永红商店2023年3月 6日经营的“迷你小土豆(香辣味)(生产日期:2023-01-10、保质期:270天)”进行食品安全抽检的检验报告(编号:NO:S2023-02-J220174),其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残留量gKg≤0.1,实测值0.556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3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也未在规定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 当事人于2023年1月10日以6.4元/斤的价格从湖南省特享佳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迷你小土豆(香辣味)(生产日期:2023-01-10、保质期:270天)”2件,每件5斤共计10斤,购货金额64元。 购进时,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但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以8.5元/斤的价格在店内进行销售,收到抽检报告之前都销售完毕,销售金额85元,即违法所得85元。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捌拾伍(85)元; 二、处以罚款壹万(10000)元整; 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万零捌拾伍(10085)元。
10000.00元
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