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兴平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炭素制品分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旭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221684221866K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宁夏平罗工业园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1-25
2016-01-25
(2015)平执字第7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罗县祥盛炭素有限公司与宁夏兴平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兴平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炭素制品分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5-01-26
2015-01-26
(2015)平民商初字第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石嘴山市隆湖同利炉料厂与宁夏兴平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兴平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炭素制品分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14753.21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5〕97号
在202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监管工作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包含两个)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2025年1月9日,本局在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的公告》以及《平罗县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名单(2025年第一批)》,告知其在30日内补报年度报告并重新办理涉税事宜。2025年1月9日我局向平罗县税务局发出《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平市监协查〔2025〕2号),对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名单中企业的完税、清税情况进行核查,平罗县税务局于2025年1月14日复函核实,当事人属非正常户、非正常户注销、查无此户或注销状态状态。我局随即指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实地核查,通过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没有发现当事人。截至目前,当事人仍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1-0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