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顺超首饰加工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纪延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02MA7G6DQ755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蓝宇停车场出口左侧平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胜处罚〔2024〕022号
经查,我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16日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在位于临河区胜利北路蓝宇停车场出口左侧平房纪延海经营的临河区顺超首饰加工店进行回收黄金项链时,在称量过程中将17.55克黄金项链称重为10.55克,消费者后付现金5300元,每克价格为502.36元,消费者称该店称重器具存在克重不准确的情况,我所执法人员于当日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内西南角桌上有一台正在使用的计量器具“花潮高科牌称”,型号:HTP-312,准确度等级(Ⅱ),最大称量:1000g,出厂编号:04694,合格证信息:设备编号:046Y4,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Ⅱ)级,下一次检定/校准日期:2024年2月28日,检定/校准单位:巴市质计中心,截止2024年4月16日被我所执法人员查获之日,该店内正在使用的计量器具“花潮高科牌称”于2023年3月1日进行检定,因经营者的疏忽导致正在使用的计量器具“花潮高科牌称”于2024年2月28日至今未按周期进行检定。上述事实由我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笔录和当事人的口述获得。当事人承认上述违法事实。
罚款700元,上缴国库。
7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