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新巴赵美君烟酒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美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3MA6DXA71XN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定县新巴镇幸福村大土一组7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市监处罚[2023]158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9月从一流动商贩处购进上述食盐,共购进1件,50袋,规格500g/袋,进购价1.6元/袋,零售价2元/袋,涉案金额共100元。进货当日,当事人未能向供贷方索取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资质及票据。截止案发当日,当事人已售出该批次食盐39袋,剩余11袋,共获得违法所得7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图片打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和身份信息。
2、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加碘食用盐”是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进的具体情况。
3、现场检查图片2张,证明当事人正在经营的食盐无法提供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许可证的违法事实。
以上证据均经当事人签字确认,与本案具有关联性。
罚款0.01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00.00元
黔南州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16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黔南州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