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新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麦麦提江·阿卜拉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01MA777LN166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玉河东社区阿和公路187号3大院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8
(2025)新3222民初41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乌哈力妮萨罕·斯拉吉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墨玉支公司,艾比布拉·艾拜,和田市友谊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祖丽比耶·伊米尔,和田新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米泉支公司
墨玉县人民法院
2
2025-08-28
(2025)新0202民初6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和田新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徐**,宿迁一道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公司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3
2024-07-03
(2024)新32民终8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和田新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米泉支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4-16
(2024)新3221民初2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程*
和田新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和田县人民法院
5
2020-10-26
(2020)新3201民初118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布麦热姆?阿卜力克木
和田地区鸿飞机动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和田新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和田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06
2022-06-17
(2022)新2801民初28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海茹丽妮萨·阿巴拜科目、热**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8-29
2021-07-24
(2021)新32民终17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与布麦热姆·阿卜力克木、艾合买提江·买提如孜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9-12-06
2019-11-11
(2019)新2801民初23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阿瓦尼沙罕·米力科、米合班·巴斯提等与阿不都热合曼·阿不都肉苏力、马木提·依卜拉依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20904.4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交执和田非现(2025)0175号
2025年11月14日,本机关通过自治区治超联网信息管理系统调取动态称重检测记录发现,于2025年11月5日19点37分09秒,新R33373车辆行驶在和田布雅非现场执法取证点(S216线K38+450米处)时,经动态汽车衡称重检测及电子系统抓拍,显示车货总重52.69吨,6轴,车货总限重为49吨,超限量3.69吨,超限率7.53%。经核实,该车辆为和田新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其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上述事实由车辆称重检测记录、车辆抓拍图片、视频、新疆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证据子以佐证。2025年11月22日,本机关依法向该企业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新交执和田非现〔2025〕0175号),电子证据单、陈述申辩渠道及流程指南,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视为自愿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力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1500.0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田执法支队
2025-12-04
2
新交执和田非现(2025)0134号
于2025年8月22日9点06分33秒,车牌号为黄新R37977车辆行驶在新疆和田布雅非现场执法取证点(S216线K38+450米处)时,经动态汽车衡称重检测及电子系统抓拍,显示车货总重19.16吨,2轴,车货总限重为18吨,超限量1.16吨,超限率6.44%。经执法人员查询核实,确定该车辆为和田新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并构成违法超限运输。上述事实由车辆称重检测记录、车辆抓拍图片、车辆抓拍视频、新疆治超联网系统货运经营企业及货运车辆信息、新疆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证据子以佐证。2025年8月31日,本机关依法向和田新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新交执和田非现〔2025〕0134号),新疆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陈述申辩渠道及流程指南,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于提交了放弃陈述申辩声明书,视为自愿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力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500.0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田执法支队
2025-09-29
3
新和田交执运政(2025)0021号
和田新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新 R30532号车《道路运输证》于 2024年 11月 29日因一年内四次超载原因被注销;新 R30364号车营运证审验有效期为 2024年 04月 30日,新 R30457号营运证审验有效期为 2024年 05月 31日,新 R32292号车营运证审验有效期为 2024年 05月 31日,新 R32424号营运证审验有效期为 2024年 05月 31日,新 R36623号车营运证审验有效期为2024年 05月 31日,新 R34172号车营运证审验有效期为 2024年 05月 31日,以上车辆在营运证注销和逾期未年审状态下存在参加经营活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新 R30734、新 R46755、新R30751、新 R30457号车存在超载的违法行为,企业对超载运输车辆驾驶员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经核实,企业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建立台账登记,企业未按照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和田新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案
10000.00元
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5-07-25
4
新和田交执运政(2025)0020号
2025年 07月 02日 17时 44分,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和田新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现有营运车辆 371辆(车头 201辆,挂车 170辆〕,聪慧、从业人员 121人,已配备任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名,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应至少配备专职安全员 3名,还缺少 2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存在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
和田新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案
10000.00元
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5-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