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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市罗汉炝锅鱼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沈卫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582MA6Y315U5B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华岳路中段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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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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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阴市监处罚〔2026〕59号
2026年5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陕西省华阴市华岳路中段的华阴市罗汉炝锅鱼进行监督检查,在该店正常营业并由该店经营者沈卫东的陪同下,在该店食品操作间的原料冰箱内发现由霞浦县闵鱼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捕阿捕牌冷冻海带苗,规格:200g/袋;数量:11袋;生产日期:2025/01/14,保质期:12个月,已于2026年1月14日超过保质期。并对该店经营者询问得知,该店经营者于2025年11月20日在西安批发市场参加展销会时,从生产厂家购进了一箱冷冻海带苗,每箱20袋,每袋3.5元,并向我局提供了供货商资质和购进票据。该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 证据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经营者的身份; 证据三: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及现场照片2张,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存在违法行为的事实; 证据四:对该店进行监督检查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视频光盘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监督检查及采取扣押强制措施过程的事实; 证据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物品扣押清单》各一份,证明采取扣押强制措施和扣押物品名称及数量的事实; 证据六:《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对违法事实的确认。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或执法人员签字认可。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1包捕阿捕牌冷冻海带苗; 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00)上缴财政。
3000.00元
华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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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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