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万家鸿便利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志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3MA820M0708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佳荣里街道佳宁道菜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北辰市监处罚〔2025〕273号
经查,2025年3月18日,当事人从天津市津南区庆龙天天食品店以每包1.5元的价格购进2000包米奇家族系列婴儿手口绵柔湿巾(标注生产日期:2025/03/11;委托方:广东爱思可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置于店内销售;经向我局广东爱思可母婴用品有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协助调查,广东爱思可母婴用品有限公司未委托山东卫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上述米奇家族系列婴儿手口绵柔湿巾。当事人2025年5月25日至6月1日期间搞活动,赠送了809包米奇家族系列婴儿手口绵柔湿巾。2025年9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货架上摆放有待售的10包上述米奇家族系列婴儿手口绵柔湿巾。当事人共销售1181包米奇家族系列婴儿手口绵柔湿巾,销售价格为每包2元。上述行为满足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米奇家族系列婴儿手口绵柔湿巾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为4000元,违法所得590.5元。
1.没收米奇家族系列婴儿手口绵柔湿巾10包;2.违法所得590.5元。
-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1
2
津北辰市监处罚〔2025〕112号
经查,2024年11月15日,当事人从天津市优品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12桶招牌猪骨汤面(桶装,净含量:面饼+配料112克;生产日期:20241023;保质期:六个月)置于店内销售;2025年5月6日,当事人从天津金梦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进8盒千禧农富硒鸡蛋〔盒装,净含量:1.67千克(30枚);生产日期:2025年05月03日;保质期:45天〕置于店内销售。2025年5月22日,当事人向投诉举报人售出上述批次招牌猪骨汤面1桶,售出时已超过保质期;2025年5月26日,根据投诉举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上述批次招牌猪骨汤面。2025年6月18日,当事人向投诉人售出上述批次千禧农富硒鸡蛋1盒,售出时已超过保质期;2025年6月19日,根据投诉,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上述批次千禧农富硒鸡蛋。上述行为满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构成要件。因当事人未建立相关账目,除销售给投诉举报人的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外,其余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是否售出无法查实,本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31.4元,查实违法所得4.4元。
1.没收违法所得4.4元;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1
3
津辰市监处罚〔2024〕214号
经查,2022年11月29日,当事人从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购进2袋德芙小巧粒榛仁果粒巧克力(净含量:96克;生产日期:20220919;此日期前最佳:20230918)置于店内销售;2023年4月17日,当事人从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购进5袋德芙小巧粒榛仁果粒巧克力(净含量:84克;生产日期:20230207;此日期前最佳:20240206)置于店内销售;2023年9月8日,当事人从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购进10盒德芙香浓黑颗粒巧克力(净含量:42克;生产日期:20230226;此日期前最佳:20240225)置于店内销售;2023年9月9日,当事人从天津市优品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6排娃哈哈AD钙奶饮料(蜜桃味)〔净含量:220g;生产日期20230819:保质期(常温)6个月〕置于店内销售。2024年2月20日,当事人向投诉人售出上述批次娃哈哈AD钙奶饮料1排,售出时已超过保质期。2024年3月14日,当事人分别向二位投诉人售出上述批次德芙香浓黑颗粒巧克力2盒和4盒,售出时均已超过保质期。2024年3月14日,根据投诉,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货架上摆放有待售的上述批次1袋德芙小巧粒榛仁果粒巧克力(净含量:84克)和1袋德芙小巧粒榛仁果粒巧克力(净含量:96克),已经超过保质期。上述行为满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构成要件。因当事人未建立相关账目,除销售给投诉人的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外,其余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是否售出无法查实,本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34.7元,查实违法所得18.57元。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德芙小巧粒榛仁果粒巧克力(净含量:84克)1袋、德芙小巧粒榛仁果粒巧克力(净含量:96克)1袋;2.没收违法所得18.57元;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6
4
津辰市监处罚〔2023〕1355号
经查,2023年9月27日,当事人从天津永君川调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购进30袋乐都汇新奥尔良烤翅腌料〔净含量:45g;配料:白砂糖、食盐、洋葱粉、蒜粉、辣椒粉、香辛料、鸡肉粉、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辣椒红);贮存条件:常温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避免高温,阳光直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37148100612;执行标准代号:Q/DYX 0001S;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3/08/11;受委托商:德州云翔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乐陵济盐路;产地:山东省德州市;电话:024-31018443〕置于店内销售,该食品标签未标注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6.1.3的规定。经我局向受委托商所在地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上述食品是沈阳天合万鑫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德州云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的。上述行为满足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乐都汇新奥尔良烤翅腌料的构成要件。截止案发,上述食品已经售出8袋,本案货值金额84元,违法所得6.4元。
1.没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乐都汇新奥尔良烤翅腌料22袋;2.没收违法所得6.4元;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9
5
津辰市监处罚〔2023〕51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8月15日取得营业执照,2022年11月8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销售。2023年4月13日,当事人从天津永君川调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购进什福来纯蔗红糖10袋(袋装,净含量400克,标注生产日期2023/01/01,保质期18个月,生产商:天津什福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置于店内销售。上述食品经我局委托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监督抽检,标签项目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满足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纯蔗红糖的构成要件。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6
津辰市监处罚〔2023〕68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8月15日取得营业执照,2022年11月8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销售。2023年7月7日,当事人购进大芹菜22.5千克置于店内销售。2023年7月10日,经我局委托,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对上述批次大芹菜进行监督抽检。2023年8月1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4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能提供上述批次大芹菜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经我局协助调查,供货商不认可被抽检批次的大芹菜是其2023年7月7日销售的。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无异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上述行为满足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芹菜的构成要件。
1.没收违法所得22.05元;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