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汇隆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保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24MA1A5RD28B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方正镇幸福家园一号楼一号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方正市监处罚〔2026〕12号
2026年3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方正县汇隆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索证索票不全,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3月30日前完成整改,4月9日执法人员复查时发现该店仍未完成整改,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二款的规定。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且拒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建议予以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5000.00元
-
2026-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