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金庆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凤玲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721MAC62TC862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松原市前郭县宜居康郡二期18幢101商企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前市监处罚〔2026〕1005004号
经调查查明:
1、2024年1月6日,当事人与吉林省德伟米业有限公司签订《杂粮委托加工协议》,委托该公司加工生产“笨到家了有机小米”产品,协议明确约定,涉案产品的包装、标签由当事人提供,标签内容合规性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且标签内容需经当事人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
2、2026年1月,当事人对外销售上述委托加工的小米产品,该产品标签标注“等级:一级”,而GB/T 11766-2024《小米》国家标准已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明确取消小米等级划分要求,涉案标签标注内容与现行有效国家标准不符,属于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
3、经进一步查明,涉案产品通过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王凤玲经营的另一个主体--松原市查干九月农副产品经销处(个体工商户)在抖音平台“喜哥哈达山农产品甄选”店铺对外销售。该个体工商户与本案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王凤玲),当事人及王凤玲在询问笔录中均认可对涉案违法行为的责任由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金庆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4、另查明,当事人在抖音平台共计销售该款“笨到家了有机小米”产品33单。其中:32单系2025年5月1日GB/T 11766-2024《小米》国家标准实施前生产销售,标签标注符合当时有效的国家标准,不构成违法;1单(生产日期2026年1月5日)标签标注“一级”,与现行国家标准不符,构成本案认定的违法行为。
5、当事人仅销售上述违规标签产品1单,货值金额12.90元,违法所得12.90元。标签问题系加工方误用旧版标签造成,当事人无主观恶意,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下架整改,未造成食品安全危害后果。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金庆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涉案货值金额较小(12.9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减轻行政处罚。本案经集体讨论(2026年5月21日)一致同意。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90元(大写:壹拾贰元玖角整);2、罚款人民币1000元;3、责令立即改正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1000.00元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