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友升宏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白武魁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60000671063360B | 所属地区:海南省 |
| 企业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海榆东线18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4-14
(2020)琼01行再1号
城市规划管理纠纷
海南友升宏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口市自然资源,规**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4-14
(2020)琼01行再2号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行政撤销
海南友升宏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10
2024-12-06
(2024)琼0107民初9212号
服务合同纠纷
灿烂的广告(海南)有限公司、海南友升宏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25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9-09-04
2018-10-30
(2018)琼01行终231号
其他行政行为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与海南友升宏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行为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3
2019-04-03
2018-10-30
(2018)琼01行终232号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与海南友升宏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行为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4)琼综执(海美)罚决字(自)第00020号
海南友升宏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完善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23年1月在美兰区灵山镇晋文村委会饮马村地界上建设江东上院一期工程绿化设施,用地面积为1291.89平方米(合1.94亩)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7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291.89平方米(合1.94亩)土地分别退给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海口公路1195.02平方米(合1.79亩)、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96.87平方米(合0.15亩);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及《海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土地类)违法违规情节一般,对占用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且符合“多规合一”规划用途的744.9平方米(合1.12亩)的地上新建构筑物(水泥硬化地面、项目出入口等)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柒万肆仟肆佰玖拾元整(¥74490元);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及《海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土地类)违法违规情节较重,限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农用地且不符合“多规合一”规划用途的546.99平方米(合0.82亩)的地上新建构筑物(水泥硬化地面、项目出入口等),并处以每平方米400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柒佰玖拾陆元整(¥218796元); 以上两项罚款共计人民币贰拾玖万叁仟贰佰捌拾陆元整(¥293286元)。
293286.00元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
2024-04-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