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必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沙地克·买买提 | 注册资本:5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01MA78A94W3P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欧亚大道33号综合保税区E01地块1号仓库办公楼304-7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经开税稽罚〔2025〕16号
(一)发票检查情况
该任务为异地协作平台协查案源,为2024年08月23日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发送的关于“乌什县通达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_发票违法”的协查和关于“阿克苏市阿达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_发票违法”的协查,共涉及增值税电子普票5份,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确认虚开。
发票代码:065002100111,发票号码为:54136186。开具时间2022年01月21日,货物名称:*经纪代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开票金额:48019.8元,税额:480.2元,价税合计:48500元。你(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于2022年3月31日入账,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144700,预收账款 443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871.3 贷:主营业务收入-服务收入;187128.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871.3,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1871.3。
发票代码:065002100111,发票号码为:14850764-14850767。开具时间2022年12月09日,货物名称:*经纪代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开票金额:50300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50300元。你(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于2022年12月31日入账,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540602,应收账款 163598 贷:主营业务收入-服务收入;704200。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单位)2022年5月16日还向阿克苏市阿达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开具增值税电子普票1份,发票代码:065002100111,发票号码为:54136195。货物名称:*经纪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开票金额:1600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0元。你(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于2022年6月30日入账,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374260,预收账款 73940 贷:主营业务收入-服务收入;448200。
(1)资金回流情况
通过检查你(单位)及相关人员、公司银行流水:2022年01月21日阿克苏市阿达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卡号后四位8942)向你(单位)账户(卡号后四位9259)转账48500元,2022年01月23日你(单位)法人沙地克·买买提通过银行卡(卡号后四位0090)向原温宿县安达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阿米娜姆·麦提托合提银行卡(卡号后四位9787)转账48500元
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06-30
2
伊坦关缉违字〔2025〕60号
违规
-
-元
-
2025-06-04
3
伊坦关简罚字(2022)00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伊尔克什坦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伊坦关简罚字[2022】0023号新疆喀必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8日,当事人新疆喀必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受喀什前海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申报出口一批货物,报关单号:941520220000014809。2022年11月25日,伊尔克什坦海关工作人员对该票报关单统计审核,发现该票报关单第2项商品“女式毛衣”,申报税则号列为“6110200090”,实际税则号列为“6110300090”,单货不符,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经查,由于当事人新疆喀必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报关员工作不认真,未核对载货信息,导致违规行为的发生。11月26日,伊尔克什坦海关查检二科将该案件线索移交至综合业务科。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0.1万元整
1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
-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