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宏智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306MA3QWEQN2H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7888号西-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10-21
(2026)鲁0781民初8905号
承揽合同纠纷
青州市恒基汽车修理厂
宋**,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
青州市人民法院
2
2023-05-23
(2023)鲁0782民初37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王**,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
诸城市人民法院
3
2022-11-10
(2022)鲁0306民初3384号
保险纠纷
彭**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4
2022-11-09
(2022)鲁0306民初3384号
保险纠纷
彭**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9-03
(2026)鲁0781民初8905号
承揽合同纠纷
青州市恒基汽车修理厂
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宋元亮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青州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17
2023-12-22
(2023)鲁07民终81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7-08
2023-05-29
(2023)鲁0782民初37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302202600063
2025-12-08 08:22,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车牌号为鲁CP7997(黄色)的车辆通过省道S510K16+350米处时,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设置在该处的动态称重仪检测设备显示该车为4轴车,限重36.000吨,有超限行为。2026年6月11日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委托王某到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接受调查,执法人员袁长滨(执法证号:15030117032)、梁天钊(执法证号:15030117025)向王某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王某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有权申请回避,王某表示不要求回避。检查发现,当事人提供当时磅单显示车货总重50.60吨,经认定超限14.6吨,超限率40.55%。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要求立即进行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对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予以罚款肆仟贰佰元整。
罚款肆仟贰佰元整
42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6-06-11
2
370114202500312
2025年11月10日10时11分,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联合执法中章丘区交通警察大队扣留在国道309台头村路口的鲁CP7968(黄色)重型自卸货车进行行政检查,执法人员李庆罡、王兴向房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CP7968(黄色)从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载渣土运送到邹平市临池镇,运输费用7元/吨,未结算。房田提供出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及车辆道路运输证件。经勘验发现,鲁CP7968(黄色)重型自卸货车现状与道路运输证办理登记时货厢栏板内高度明显不符(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时,采信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货厢栏板内部尺寸),该车为了多装货物,在货厢栏板上方焊接挡板。经测量,该车实际货厢内高度为1700mm,机动车登记证书标注的货厢栏板内高度为1500mm,车辆货厢栏板加高了200mm,改变了车辆原有的技术参数。经调查认定,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以上事实有交通运输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交通执法现场录像、《道路运输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证实。2025年11月10日,执法人员告知了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房田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有陈述申辩书为证。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11-10
3
J370302202500097
2025年03月10日淄川交警大队、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联合执法,王成驾驶的鲁CP7997(黄色)行驶至淄川区湖南路淄川区交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拦查,发现车上装有石子,从邹平装车,到磁村卸货,有超载、未盖篷布等违章,2025年03月10日将该车辆未盖篷布违章交由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处理,执法人员张行军(执法证号:15030117020)、司书超(执法证号:15030117018)向王成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告知王成执法人员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有权申请回避,王成表示不要求回避。检查发现:该车有道路运输证运输石子未进行蓬盖。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5-03-10
4
J370302202400887
2024-09-15 12:32在S231 K46+160(淄川区龙泉镇泉头村村口)超载超限非现场执法点发现鲁CQ9579(黄色)存在超限行为。2024-11-07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戚强到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接受调查,王东(执法证号:****)、刘天胜(执法证号:****)向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戚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戚强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有权申请回避,戚强表示不要求回避。检查发现:2024-09-15 鲁CQ9579在S231 K46+160(淄川区龙泉镇泉头村村口)超载超限非现场执法点存在超限行为,从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装货,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认可以上违章事实并委托戚强接受处罚。上述情况有营运证复印件、非现场称重凭证为证。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4-11-07
5
J370302202400862
2024年10月23日 09时45分淄川交警大队、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联合执法,翟召金驾驶的鲁CP7997(黄色)行驶至淄川区泉王路与杨家店路口淄川区交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拦查,发现车上装有焦宝石,从邹平国伟建材有限公司装车,到淄川区磁村镇卸货,有超载、未盖篷布等违章,交警大队对超载违法违章处理完毕后于2024年10月24日 09时00分将该车辆未盖篷布违章交由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处理,执法人员张行军司书超向翟召金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上述情况有勘验笔录、现场视听资料、营运证复印件为证。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24
6
J370302202400786
2024-07-05 09:06在S510 K16+350(淄川区岭子镇河洼村站牌西北300米)超载超限非现场执法点发现鲁CP7997(黄色)存在超限行为。2024-09-14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委托王成到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接受调查,王东、刘天胜向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2024-07-05 鲁CP7997在S510 K16+350(淄川区岭子镇河洼村站牌西北300米)超载超限非现场执法点存在超限行为,从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装货,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认可以上违章事实并委托王成接受处罚。上述情况有营运证复印件、非现场称重凭证为证。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4-09-14
7
J370302202400366
2023-10-26 22:59在S231 K46+160(淄川区龙泉镇泉头村村口)超载超限非现场执法点发现鲁CP8763存在超限行为。2024-04-17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孙晓到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接受调查,王东、刘天胜向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2023-10-26 鲁CP8763在S231 K46+160(淄川区龙泉镇泉头村村口)超载超限非现场执法点存在超限行为,从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装货,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认可以上违章事实并委托孙晓接受处罚。上述情况有营运证复印件、非现场称重凭证为证。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2024-04-17
8
J370302202400316
2024年03月20日淄川交警大队、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联合执法,曲兵驾驶的鲁CP7968(黄色)行驶至淄川区泉王路与奎三路口淄川区交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拦查,发现车上装有石头,从邹平市装车,到淄川区西河镇卸货,有超载、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等违章,交警大队对超载违法违章处理完毕后于2024年04月02日将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章交由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处理,执法人员张行军刘兆水向曲兵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鲁CP7968(黄色)车属单位: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证审验有效期至2023年3月。上述情况有现场视听资料、营运证复印件为证。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2024-04-02
9
J370302202300685
张明明持鲁CQ9579(黄色)道路运输证到运管部门进行审验,执法人员金强游峰向张明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后,对张明明调查询问发现,该车鲁CQ9579(黄色)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为2022年10月.该车鲁CQ9579(黄色)为淄博宝新达物流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案。上述情况有营运证复印件为证。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