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嵊州市晨语日化用品批发部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钱孝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83MA2FAQG44K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鹿山街道欣农路1999号浙东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副食区F7/216、21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嵊市监处罚〔2023〕305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左右从义乌市*太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舒蕾山茶花焗油莹亮洗发露48瓶(标示生产企业:佛山市梦莎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使用期限:20230228),“拉芳”水润去屑营养柔顺洗发露16瓶(标示生产企业: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限用日期:20230209),“拉芳”丝柔顺滑营养柔顺洗发露16瓶(标示生产企业: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限用日期:20230502),“拉芳”焗油去屑营养柔顺洗发露16瓶(标示生产企业: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限用日期:20220331)。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洗发露后放置于其经营的嵊州市晨语日化用品批发部内进行销售,并在上述洗发露超过限用日期后,仍置于货架上进行销售,销售价格均为10元/瓶。至本局现场检查为止,当事人共销售上述舒蕾山茶花焗油莹亮洗发露46瓶,“拉芳”水润去屑营养柔顺洗发露15瓶,“拉芳”丝柔顺滑营养柔顺洗发露15瓶,“拉芳”焗油去屑营养柔顺洗发露15瓶。因当事人无销售记录,故无法确认当事人在上述产品超过使用期限后的销售数量及违法所得,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货值金额共计50元。
当事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2瓶舒蕾山茶花焗油莹亮洗发露,1瓶“拉芳”水润去屑营养柔顺洗发露;1瓶“拉芳”丝柔顺滑营养柔顺洗发露;1瓶“拉芳”焗油去屑营养柔顺洗发露;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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