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卡妞工艺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剑艳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071644612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青口工业区东苑三区25-27号(义乌市青口佳英玩具厂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8
(2025)浙01民初483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马**
义乌市卡妞工艺品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东莞嘉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蔻丹美甲用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9-29
(2021)浙0782民初1468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义乌市妃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义乌市卡妞工艺品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3
2021-05-13
(2020)粤73民初4952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广州市喜客多贸易商行,义乌市卡妞工艺品有限公司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4
2021-05-13
(2020)粤73民初4952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许**
广州市喜客多贸易商行,义乌市卡妞工艺品有限公司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23
2021-06-01
(2020)粤73民初4952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许**与广州市喜客多贸易商行、义乌市卡妞工艺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市监处罚﹝2025﹞2720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9月2日,被处罚人义乌市卡妞工艺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责令停止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2.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3.没收违法所得285.39元;4.罚款1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责令停止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2.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3.没收违法所得285.39元;4.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