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博烁腾辉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博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701MA78HAWQ3U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南城区工业区(阳光热力公司北侧200米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博市市监处罚〔2026〕10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5 日,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Ⅰ 级 - B2 级 - 037),生产数量共计 75.2 立方米。该产品生产成本为 180 元 / 立方米,对外销售价格为 200 元 / 立方米,截至案发时,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未提出复检申请,对产品不合格、已全部销售及货值金额、违法所得计算结果均无异议,无陈述申辩意见。涉案货值金额15040元,违法所得150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1504 元;
二、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30080 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1584 元。
30080.00元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