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常客隆平价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小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81MA1456XE0Q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东河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5〕297号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进货票据及询问经营者刘小梅,投诉人投诉的“鲁顺传统粉丝”冒用“鲁顺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产品确系该店销售。该店于2025年6月2日进购“鲁顺传统粉丝”8袋(160g/袋),冒用“鲁顺龙口粉丝”地理标志销售6袋(3元/袋),现场检查时,粉丝销售货架上发现有“鲁顺传统粉丝”2袋(160g/袋)未销售,价格标签和结算小票已改正,因此违法经营额18元。
另查,“龙口粉丝”是经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第92号公告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山东省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莱阳市、莱州市现辖行政区域,龙口粉丝标准号为GB/T 19048-2008。“龙口粉丝”是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该店销售的“鲁顺传统粉丝”外包装标注产品标准代码为GB2713,非“龙口粉丝”。当事人擅自在价格标签上标注上述粉丝为“龙口粉丝”。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刘裕和韩莹按照投诉线索2025年6月11日来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常客隆平价超市进行现场核查。该超市提供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经与经营者刘小梅现场确认,投诉人投诉的“鲁顺传统粉丝”冒用“鲁顺龙口粉丝”确系该店销售。该店于2025年6月2日进购“鲁顺传统粉丝”8袋,冒用“鲁顺龙口粉丝”地理标志销售6袋(3元/袋),现场检查时,粉丝销售货架上发现有“鲁顺传统粉丝”2袋,价格标签和结算小票已改正,因此违法金额经营额18元。
该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第二节33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较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
10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