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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韩秀云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2221MA0MX2H270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承达小区东数门市3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3
(2025)内2221民初2624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李**
韩**,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2
2025-04-08
(2025)内2201民初553号
租赁合同纠纷
冯*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韩**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3
2025-03-17
(2025)内2221民初116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李**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韩**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4
2025-03-11
(2025)内2201民初553号
租赁合同纠纷
冯*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韩**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5
2024-06-28
(2023)苏0118民初5765号
中介合同纠纷
李**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6
2024-05-28
(2024)内22民终129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阿尔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05-20
(2024)内22民终12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阿尔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8
2024-03-13
(2023)苏0118民初5765号
中介合同纠纷
李**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9
2024-01-25
(2023)苏0118民初5765号
中介合同纠纷
李**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10
2023-05-12
(2023)内2221民初192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11
(2023)内2221民初2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崔*
韩**
执行文书、拍卖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2
2024-07-30
(2018)内2201民初5719号
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
张**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韩**
执行文书、拍卖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3
2024-07-12
(2023)苏0118民初5765号
中介合同纠纷
李**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4
2024-04-28
(2023)内2221民初2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崔*
韩**
执行文书、拍卖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5
2024-04-09
居间合同纠纷
李**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6
2022-05-29
(2021)内2221民初45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周**
裁判文书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7
2022-03-10
买卖合同纠纷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8
2019-08-21
(2019)湘0104民初10170号
合同纠纷
崔**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9
2019-08-21
(2019)湘0104民初10171号
合同纠纷
崔**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10
2019-08-21
(2019)湘0104民初10173号
合同纠纷
崔**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28
2024-07-22
(2023)内2201民初50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994305.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4-19
2023-03-28
(2023)吉0802民初3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金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31520.9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9-27
2020-06-10
(2020)内2221民初468号
合同纠纷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鼎诚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9-27
2020-09-17
(2020)内22民终1298号
合同纠纷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鼎诚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安盟天硕建筑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3-03
2020-02-26
(2020)内2221民初4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鼎诚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2-09
2019-11-25
(2019)内2221民初487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与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韩**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11-26
2019-11-04
(2019)内2221执11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与兴安盟巨龙恒业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9-11-26
2019-11-20
(2019)内2221民初488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宗**与兴安盟泰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韩**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8-27
2019-07-22
(2019)湘0104民初10174号
合同纠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9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8-27
2019-07-22
(2019)湘0104民初10171号
合同纠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63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税二稽罚﹝2023﹞2号
1.增值税你公司2011年、2016年至2019年少记混凝土销售收入;2011年为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隐瞒少申报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2016年至2019年为一般纳税人,采取隐瞒少申报简易计税增值税。具体实事如下:(1)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1月4日产生的销售收入无法区分10月与11月发生的具体数额,本着对纳税人有利的原则,税务部门均计入你公司11月销售收入。因此,你公司应补缴2011年10月增值税10,818.24元,应补缴2011年11月增值税137,842.08元。(2)你公司2016年至2019年增值税实际销售收入大于增值税已申报销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查实2016年销售额23,424,851.40元,已申报销售额4,900,899.31元,应调增增值税简易计税销售额增值税18,523,952.09元,应补缴增值税629,521.34元,期末可抵税额75,259.07元。查实2017年销售额43,454,964.49元,已申报销售额9,283,978.51元,应调增增值税简易计税销售额34,170,985.98元,应补缴增值税1,043,337.98元,期末可抵税额93,467.49元。查实2018年销售额51,076,455.93元,已申报销售额15,505,595.93元,应调增增值税简易计税销售额35,570,860.00元,应补缴增值税1,087,516.54元,期末可抵税额113,858.27元。查实2019年应调增增值税简易计税销售额43,864,072.49元,应补缴2019年增值税合计809,574.33元,期末应退增值税183,969.40元。综上,你公司2011、2016至2019年,应补缴增值税共计3,718,610.51元,应退增值税183,969.40元。2.城市维护建设税你公司2014年起至2019年未足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2011年至2015年增值税申报情况,以及2016年至2019年每月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确定你公司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情况如下:(1)2014年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663.60元。(2)2015年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0元,期末可抵税额1,682.83元。(3)2016年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0,142.76元,期末可抵税额4,039.66元。(4)2017年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51,613.48元,期末可抵税额4,396.67元。(5)2018年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54,652.53元,期末可抵税额5,692.91元。(6)2019年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40,478.71元,期末应退9,198.46元。综上,2014年至2019年,你公司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共计17,8551.08元,应退城市维护建设税9,198.46元。3.企业所得税你公司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由于账簿丢失无法查账征收,且当时属期的企业所得税申报应税收入为0元,故税务机关依法对你公司2011年、2016年至2019年企业所得税按照查实的实际销售情况进行核定征收。确定2011年、2016年至2019年你公司企业所得税补缴情况如下:(1)查实2011年应税收入额4,955,344.00元,核定征收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97,320.64元,计算应纳所得税额74,330.16元。2011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74,330.16元。(2)2016年已申报应税收入4,755,268.24元,应纳税所得额为0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查实2016年应税收入额23,424,851.40元,核定征收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405,491.08元,计算应纳所得税额351,372.77元。2016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51,372.77元。(3)2017年已申报应税收入9,283,978.51元,应纳税所得额为0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查实2017年应税收入额43,454,964.49元,核定征收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607,297.87元,计算应纳所得税额651,824.47元。2017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651,824.47元。(4)2018年已申报应税收入15,505,595.93元,应纳税所得额为0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查实2018年应税收入额51,076,455.93元,核定征收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64,587.36元,计算应纳所得税额766,146.84元。2018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766,146.84元。(5)2019年已申报应税收入28,176,552.85元,应纳税所得额为919,508.34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7,585.25元。查实2019年应税收入额72,040,625.34元,核定征收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322,437.52元,计算应纳所
(一)对未按照规定保管帐簿、记账凭证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二)你公司偷税行为,依法处以偷税金额6,793,859.96元百分之六十罚款,罚款金额为4,076,315.97元。
4078315.97元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08-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8-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科尔沁右翼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