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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固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林宣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2822MA49AW1F3X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建始县长梁镇黄土坎村四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建始市监处罚〔2026〕106号
2026年 4 月 17 日,本局收到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荆州分院出具的《检验报告》(№:W2026WL0863),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上述蒸压灰砂砖尺寸、外观质量、碳化系数、软化系数不符合GB/T11945-2019标准规定。2026年4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明确表示不申请复检,现场已无同批次产品库存。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7月23日生产上述批次的蒸压灰砂砖(规格:240mmX15mmX53mm)50400块,成本出产价为0.27元/块。当事人于2025年7月26日至8月17日分9次将2025年7月23日生产的50000块蒸压灰砂砖销售给经销商向子清,销售单据编号:SA-2025-08-0361、SA-2025-08-0317、SA-2025-08-0301、SA-2025-08-0207、SA-2025-08-0141、SA-2025-08-0040、SA-2025-08-0748、SA-2025-08-0615、SA-2025-08-0624,销售价格为:0.26元/块;于2025年8月7日将上述批次的400块蒸压灰砂砖通过零售售出,销售单据编号:SA-2025-08-0142,销售价格为:0.28元/块。上述批次生产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3112.00元,违法所得为4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00元;2.罚款6556.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6560.00元。,
6556.00元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7
2
建住罚字〔2024〕第3号
建始县固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70万M³新型墙体材料项目,于2019年11月15日办理“先建后验”相关手续,签订建始县工业投资项目“先建后验”承诺书,承诺自施工通知单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申办正式施工许可证。该项目于2020年6月取得国有土地用地手续项目,2020年7月开始施工,2023年5月17日完工,期间你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该项目未按规定申办施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你单位建设的年产70万M³新型墙体材料项目,于2019年11月15日办理“先建后验”相关手续,签订建始县工业投资项目“先建后验”承诺书,承诺自施工通知单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申办正式施工许可证。该项目于2020年6月取得国有土地用地手续项目,2020年7月开始施工,2023年5月17日完工,期间你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该项目未按规定申办施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本机关以此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建筑投资金额11878927.27元为依据进行处罚,应当给予118789.27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建始县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施办法》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一)对企业作出三万元(含)以上的罚款,没收企业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三万元(含)以上的”,本机关于2024年4月15日组织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会议,评估会议认为你单位办理了“先建后验”的相关手续准予施工,而因疫情和其他前置手续,未能在施工通知单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正式施工许可证,参会专家评估形成意见,你单位符合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一致认为可以减轻对你单位的行政处罚。本机关决定减轻对你单位的行政处罚,给予你单位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48789.27元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4-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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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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