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北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辛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523MAC6511R1W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英德市英城城西居委会高塘村民小组2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英农农(执法)罚〔2024〕09号
广东环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北分公司未按规定提前到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办理清远市外调入仔猪“点对点“调运备案手续和调运的仔猪到达目的地后三日内未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行为,违反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目的地饲养场(户)或者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在接收畜禽后三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及清远市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生猪调运限制措施的通知》(清动防指(2019)8号)之规定。广东环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北分公司调运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仔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之规定。从我市西牛镇调运到石牡塘镇李祖双饲养的2000头仔猪,当事人能提供由西牛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巳申请检疫的《证明》材料,其行为不是主观故意为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规定,故对调运给李祖双饲养的2000头仔猪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1.罚款2.其它行政处罚:责令立正停止以上违法行为
25000.00元
英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4-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