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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县纯纯饰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文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21MA4B8AF190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孝昌县花园镇罗马街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孝昌市监处罚〔2026〕124号
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取证确定以下事实: 1.当事人共购入“LABUBU玩偶”2个,进货价为15元/个,销售价格为30元/个。 2.“LABUBU玩偶”一个送给亲戚家小孩,另外一个放在店内销售了,共销售30元。 3.上述产品是武从韩流时尚百货购入,可以提供供货单但是不能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 4.经泡泡玛特公司鉴定上述被投诉产品为侵权产品。 5.2026年7月8日,当事人与投诉举报人就侵权行为进行了协商并赔偿(赔偿投诉举报人30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规定,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侵权行为。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400元。
400.00元
孝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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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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