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苏天平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天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02MA73NM7C0E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老寺庙农场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罚〔2025〕206号
超过有效期的2盒(一盒已拆封余3板)清火栀麦片(产品批号230602,规格:10片/板×5板/盒;有效期至2025年5月)是当事人以7.6元/盒的单价自甘肃东方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销售价为10.8元/盒;6支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产品批号20230206,规格:2ml:02g(20万单位)10支装,有效期至2025年2月15日)是当事人以7.5元/盒的单价自张掖市银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销售价为10元/盒;1盒藿香正气合剂(产品批号20230633,规格:10ml/支×5支/盒,有效期至2025年05月)是当事人以4.08元/盒的单价自大西部医药供应链(甘肃)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销售价为6元/盒。上述药品截至2025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前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未按规定清理,仍然陈列在药品合格区。无有效证据能证明当事人在上述药品超过保质期后曾使用,现能查明当事人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货值金额为20.74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购进药品未建立和执行购进验收制度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过期药品未放置在不合格区,未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建立养护档案,我局已经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25年7月1日前改正。经2025年7月1日复查,当事人对限期改正的违法行为已改正。
对张掖市甘州区苏天平诊所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1、没收劣药:“清火栀麦片”8板、“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6支、“藿香正气合剂”1盒;;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