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全顺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广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302MA6XAUYB0J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街道办事处新建路社区新建路西段2号院1号楼1层1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渭滨市监处罚〔2023〕77号
现查明,宝鸡市渭滨区全顺食品店于2023年2月底因南关路改造提升拆迁搬至现址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西段2号院1号楼1层1号门面房经营,面积约50平米,从业人员2人,主要从事鸭系列卤味及卤菜制品的销售。该店负责人张广平自述:店内销售的鸭系列卤味及卤菜制品,八月份前是由宝鸡高新开发区大口味鸭霸王鸭脖店供货,但因今年生意一直不好,特别是进入八月份以来,天气炎热顾客很少,销售非常差,每天进货不能太多,供货商因此中断供货,为了维持店内正常经营,自行在店内加工销售。当事人在自行加工期间所需原材料,从西安市莲湖区天合水产品经销部购进,且能提供该供货商相关资质、订货票据及检验报告。据该店负责人张广平讲,因为生意一直不好,自己当时考虑结合后期生意有无好转再决定是否继续经营,加之之前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想着有食品经营许可就可以经营,故未能及时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自己从八月份自行加工经营开始至执法人员检查,店里的销售金额为300元,没有做记账记录,也没有纳税。
责令当事人停止无证经营行为,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2、罚款1500元。
1500.00元
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