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畅高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春连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2MA7F4E7LXA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国贸内街7-12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市监处罚〔2026〕24号
2025 年 12 月 19 日,我局特设股执法人员陪同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科黄远开展电梯维保工作抽查,抽查发现当事人如下问题:1.当事人维保的位于万载县锦江御景南区 2 栋 1 单元电梯(设备代码:311010082202075188)维保作业人员与实际维保人员不一致,维保信息系统显示该电梯的维保人员为鲍林根、潘冬平,其中潘冬平打卡照片为钟琳香(女),显示维保人员姓名为潘冬平,钟琳香未取得电梯维保作业的相关证件而从事电梯维保工作;2.维保人员丁发茂,辛峰维保的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株潭镇烟草兴旺港大楼 东 侧 的 1 台 电 梯 ( 使 用 单 位 : 王 胜 生 , 设 备 代 码 :311010356202200195)打卡维保结束时间 2025 年 12 月 8 日 14 时 54分 51 秒,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仙源乡鼎月酒店大厅的 1 台电梯( 使 用 单 位 : 万 载 县 仙 源 乡 鼎 月 酒 店 , 设 备 代 码 :311010196202200786)打卡维保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8 日 14 时58分59秒,这2台电梯的维保间隔时间仅为4分8秒,存在虚假打卡。
当事人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同时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2025本)第七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细化裁量基准》”第二十三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裁量基准】(一)收取费用累计不足 1 万元且属初次违法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325.00元;
2、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
以上共计罚没款20,325.00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