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华贸消防器材经销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淑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10211MA0UTXEH0Y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291号(五金机电市场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市监处罚〔2023〕3-3005号
当事人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罚。
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华贸消防器材经销处停止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产品,并对备样产品予以没收;
2.没收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商标品牌:石消,生产日期或批号2022.6,规格型号MFZ/ABC1型;生产日期或批号2022.11,规格型号MFZ/ABC4型)各两具;
3.没收违法所得肆拾叁元(43元),罚款肆佰伍拾元(450元),罚没款共计肆佰玖拾叁元整(493元)。
450.00元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