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黎平县双江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继繁注册资本:6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6313142378361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双江镇四寨村觅洞河口桥头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黎市监处罚[2025]118号
经查明,2025年4月29日,当事人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石油分公司采购0号(VI)车用柴油共计6吨,经抽样检验,2025年6月13日,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上述批次0号(VI)车用柴油《检验报告》(质检第J20250200483号),检验结论:经检验,闪点(闭口)项目不符合BG19147-2016 《车用柴油》0号(VI)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经复检,2025年7月11日,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上述批次0号(VI)车用柴油复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ZX/SY/250004),检验结论:经检验,闪点(闭口)项目不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要求,复检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上述批次0号(VI)车用柴油共购进6吨,购进价6900元/吨,购进价款41400.00元,以升为单位计算6吨0号车用柴油为7056.00升(1吨0号(VI)车用柴油=1176升),销售价格为6.91元/升,涉嫌违法货值金额48756.96元(6.91元/升×7056升=48756.96元),至本局现场检查时,涉案0号(VI)车用柴油已全部售完,涉嫌违法产品销售金额48756.96元,违法所得7356.96元[48756.96元(销售收入)-41400.00(购进价款)=7356.96元)]。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投资人杨继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身份信息;     2.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报告》(质检第J20250200483号)、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的复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ZX/SY/250004),证明当事人销售的涉案0号(VI)车用柴油为不合格产品的事实;     3.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的来源、数量、涉案车用柴油已售完等事实;     4.对当事人杨继繁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采购涉案0号(VI)车用柴油的进货来源、渠道、采购价格、销售价格、销售数量等事实;     5.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油品出库单,证明当事人采购涉案0号(VI)车用柴油的时间、数量、价格等事实;     6.进销日报表,入库统计表、证明当事人购进涉案产品购进数量、销售数量、销售等事实;     7.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石油分公司《营业执照》、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柳州鹧鸪江质检室石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证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事实。     8.中国石化销售股分有限公司桂林羊角山质检室石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油品出库单,证明当事人销售的涉案0号(VI)车用柴油的来源、数量、所购进柴油产品为合格产品等事实;
罚款0.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4000.00元
黔东南州黎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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