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中江县南华镇李汽摩配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小庆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0623MA6741H82Y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中江县南华镇一环路南段54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江市监处罚〔2026〕83号
2025年3月,当事人以2200元的价格从天津市美特好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了1辆雅美迪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车辆型号:LP1200DZK,车辆识别代号:H95MP2D01RB982498,车辆颜色:白/棕/银,车辆制造日期:2024年12月27日,生产企业:天津市美特好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三轮摩托车装有欧比特?超静音智能无刷控制器(电压:DC60/72V,限流:35.0A±1.0,功率:15G,欠压:52V/63V±1.0,功能:防盗、倒车、三速、通用、正反转、软硬启动、P档、液晶仪表),控制器连接线为“断开60V、连接72V”的两根连接线。2025年4月7日,当事人以2795元的价格将上述车辆销售给了中江县永兴镇周文明车行,并开具了单号为:XS250407010008的《李汽摩配出库单》。\n经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函询,上述“雅美迪”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控制器电压、欠压保护值、过流保护值与认证产品不一致。
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的规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795.00元(大写:贰仟柒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2795.00元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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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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