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运城市大河东餐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7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雷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0032576675XU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运城经济开发区机场大道中段智雅茗苑小区1号楼6-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9-17
2019-04-18
(2018)晋0802民初763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刘*与被告运城市大河东餐饮有限公司、吕**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8-31
2019-08-20
(2019)晋0581民初880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李*、丁*与王*、吕*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2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7-10-24
2017-04-24
(2017)晋0802民初162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刘*诉被告运城市大河东餐饮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运市监处罚〔2026〕1301号
2026年4月28日,接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称当事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经盐湖区执法人员初步核查,当事人均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本局于2026年5月12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仍未进行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对该企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
2025-09-1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3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4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5
2022-11-1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6
2020-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7
2019-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