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大信车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士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70124MA3LCRDG41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平阴县黄河路中段路东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8-20
(2020)鲁0124民初1683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葛**,葛**
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平阴县大信车行
平阴县人民法院
2
2020-07-28
(2020)鲁0124民初1683号
产品责任纠纷
葛**,李**,葛**
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平阴县大信车行
平阴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16
2020-09-11
(2020)鲁0124民初1683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等与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8109.6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阴市监处罚〔2025〕178号
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TDT062Z、TDT060Z)鞍座长度均超过350mm,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的规定。
当事人于2025年7月3日自小鸟车业有限公司处采购了上述TDT060Z型号和TDT062Z型号电动自行车,分别购进4辆,后自行采购鞍座、车身外壳进行改装,放在经营场所销售。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车辆尚未售出。TDT060Z型号电动自行车购进价格**元/辆,销售价格**元/辆,TDT062Z型号电动自行车购进价格**元/辆,销售价格**元/辆。当事人构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货值金额11800元,无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062Z、TDT060Z)共8辆;
2.并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17700.00元(壹万柒仟柒佰元整)。
17700.00元
平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1
2
平市监处罚〔2023〕335号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罚款:780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8450.00元;
没收违法物品;
78000.00元
平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