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市双城镇龙祥酱菜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志忠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13MA1AD5MH12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双城市双城镇承恩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市监罚字[2023]50号
证据一: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证据二:询问笔录一份,证明使用已注销的商品条码的事实。
证据三:当事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资格和身份。
证据四:当事人情况说明一份,证明使用已注销的商品条码的事实。
证据五:当事人整改报告一份。证明其积极配合检查,按时接受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积极完善改正的行为。
证据六:现场检查照片两张,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证据七:出厂检验报告一份,证明当事人履行出厂检验制度的事实。
证据八:中国编码中心查询截图一张(商品条码:697092915022),证明当事人商品条码的注销时间。
证据九: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履行生产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的事实。
证据十:当事人已注销的商品条码证书一份,证明当事人注册过商品条码的事实。
证据十一:当事人新申请的商品条码证书一份,证明其积极配合检查,按时接受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积极完善改正的行为。
证据十二:当事人提供的使用新商品条码的包装一份,证明其积极配合检查,按时接受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积极完善改正的行为。
罚款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000.00元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