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珠晖区宇涵建材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明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405MA4RG9XN95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街道民星村半边街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衡市监处罚〔2025〕17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6月15日从湖北人本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抽检同批次涉案产品10根(6米/根),进价为23元/米,2024年10月30日,被抽检公司购买2根(其中1根备样封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销售价格为30元/米,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前,另对外销售了3根(18米)。2024年12月1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被抽样批次产品检出尺寸(最小内层壁厚)、密度、环柔性和氧化诱导时间项目不符合GB/T 19472.1-2019《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1部分: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标准要求,依据《2024年湖南省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该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也未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不合格产品提出复检要求。当事人销售不合格HDPE双壁波纹管材的情况属实,构成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10元;
2、罚款人民币900元;
以上两项罚没合计人民币1110元。
900.00元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