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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傅国定注册资本:36471.8544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00014871793XM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小沙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7
(2026)浙0902民初15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舟山市巨森钢结构有限公司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2
2024-06-19
(2024)浙0903民初21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舟山程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舟山博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4
(2024)浙0903民初21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舟山程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舟山博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4
2023-09-06
(2023)沪02民终9206号
清算责任纠纷
浙江铁多尼服饰有限公司
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7-28
(2023)浙0902民初21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双河染织有限公司,曹**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6
2023-04-24
(2022)沪0118民初22569号
清算责任纠纷
浙江铁多尼服饰有限公司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7
2023-04-24
(2022)沪0118民初22569号
清算责任纠纷
浙江铁多尼服饰有限公司
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青浦区人民法院
8
2023-04-04
(2022)沪0118民初22569号
清算责任纠纷
浙江铁多尼服饰有限公司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9
2023-04-04
(2022)沪0118民初22569号
清算责任纠纷
浙江铁多尼服饰有限公司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
青浦区人民法院
10
2022-12-01
(2022)沪0118民初22569号
清算责任纠纷
浙江铁多尼服饰有限公司
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1-31
清算责任纠纷
浙江铁多尼服饰有限公司
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
2018-07-28
申请公示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3
2016-08-25
(2016)浙0902民催2号
申请公示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4
2016-02-25
申请公示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旭辉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5
2016-02-25
申请公示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2-13
2023-12-12
(2023)浙0902执182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曹**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2
2022-04-12
2022-03-21
(2022)浙民申3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和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2-17
2021-07-28
(2021)浙0902执11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4
2021-04-21
2021-02-22
(2021)浙0902民初1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与肇州同人麻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7-09
2020-06-29
(2020)浙09民辖终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6
2020-04-08
2020-03-09
(2020)浙0902民初1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与肇州同人麻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10-09
2019-04-24
(2019)浙0902民初13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与肇州同人麻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5-23
2019-03-12
(2019)浙民终181号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6-08-12
2016-08-12
(2016)浙0902民催2号
申请公示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傅国定等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3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6-05-19
2016-05-19
(2016)浙09民终341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上虞市安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嵊市监处罚〔2023〕398号
-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二)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三)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
1.00元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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