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为食坊副食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钟城干 | 注册资本:0.3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0607MA5795YT9Y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海兴街十座101之一(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处字〔2023〕1-47号
本单位于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9日广东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显示市民实名举报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张边路6号恒达花园南座首层1002(自编1号)的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碧绿恒达水果店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食品。本单位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7日到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张边路6号恒达花园南座首层1002(自编1号)的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碧绿恒达水果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有产品标签标注“eclipse”和“龍角散のどすつきり?飴”两种无中文标签的食品。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产品的中文标签、供应商证照、进货单据、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材料。执法人员对上述两款无中文标签的食品进行了扣押,现场发出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西市监实强字〔2023〕1-060701号)。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立案。
1、警告;2、没收MORINAGA森永岩盐太妃糖3包、明治彩蛋4包、日本红茶5包、lion水果糖10包、龙角散32包、葡萄适能量饮品13瓶;3、没收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违法所得38元;4、处罚款5000元。上述罚没款共计5038元。
5000.00元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
2023-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