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华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桦川苏家店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伟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826MA18WWJ68J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桦川县苏家店镇苏家店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桦川市监处罚〔2025〕54号
2025年10月2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了药品洛索洛芬钠片处方情况,检查随货同行单购进5盒,现场有上述药品4盒,当事人未能提供已销售洛索洛芬钠片处方,该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5年10月29日,执法人员对该药店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执法人员调取了2025年10月29日的销售记录,9:11:48分销售了一盒头孢克肟分散片,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药品处方。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保留不少于五年。”的规定。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从轻处罚的情形,建议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