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现捞鸭脖卤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兰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82MA4E5EA816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当阳市玉阳街道办事处东群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当阳市监处罚〔2026〕117号
经查,2026年4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1.食品处理加工区有积油积垢;2.墙壁破损、脱漏;3.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制作了检查记录以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当玉市监当罚〔2026〕2022号),责令当事人2026年4月20日前改正上述问题并予以警告。
? 2026年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陪同下,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复查,发现:1.操作间内有活体宠物猫;2.操作间置物架物品摆放杂乱、置物架表面有油污;3.灶台、灶台下地面、油烟机表面、灶台上墙面油污严重;4.操作间与厕所相邻。...[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根据该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