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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东来瑞物资供应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玉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8MA19YNWB96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雅尔塞镇西委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16
2022-03-25
(2021)黑0208民初12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韩**、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梅市监处罚[2024]38号
经查,当事人是在2024年1月10日推销员上门推销,以每个20元的价格,购进标有万美牌气体调整装置(中压调节器)2个,当事人没有查验销售者有效资质,没有联系方式,不能提供有效进货票据,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并在明知调节部件未固封的情况下,仍以28元每个的价格在店内进行销售,至今未售出,货值金额56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及销售标有万美牌气体调整装置的有关事实。 2.现场照片1张,证明现场检查及涉案商品的情况。 3.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东来瑞物资供应站主体资格。 4.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通知书》和《询问笔录》各一份,证明制作笔录的时间、进购和销售涉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等情况。 5.本局向当事人送达的本局向当事人送达的《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齐梅市监强制【2024】Y003号)及财物清单(【2024】Y003号),证明对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6、曹玉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符合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资格;
罚款0.01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00.00元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