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艳华仓买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田广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8MA1A6RTRXG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滨电街8栋8号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房市监处罚〔2026〕43号
经过询问调查及相关调查取证,当事人自2008年3月份起,在哈尔滨市平房区滨电街8栋8号商服从事食品销售服务,2025年12月18日当事人从黑龙江省贺麦坊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奶酪面包坚果味(生产日期:2025年12月1日,保质期:90天)1箱10个,进价为32元、3.2元/个。其中6个在保质期内已销售,4个已依法扣押。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奶酪面包坚果味(生产日期:2025年12月1日,保质期:90天)共计4个,售价为4元/个,艳华仓买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2026年3月9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260g大果粒芒果+黄桃风味发酵乳”产品,未进行明码标价,当事人表示该产品于2026年3月4日从哈尔滨松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购进2杯,进价为14元、7元/杯,因工作疏忽导致忘记标注价格,截止至3月9日,仅销售1杯,售价为7.5元/杯,违法所得共计0.5元。
当事人已经设置保健食品专柜,销售的“中国劲酒”为保健食品,却放置于普通食品展柜中,存在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当事人于店内未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当事人对上述违法行为及违法所得确认无误。
综上,提出以下建议: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及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5〕10号)附件:1.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第(5)项,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当事人未明码标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0.5元;2、罚款500元。
当事人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给予警告。
当事人销售的保健食品与食品混放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本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五)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给予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一、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二、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事人从事食品经营,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素养,不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三、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法诚信经营,举一反三,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消除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综上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0.5元;
3、罚款500元。
500.00元
-
2026-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